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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晨科技(300542.SZ):部分股东、董事及监事拟减持合计不超4.***24%股份

来源:格隆汇

格隆汇1月15日丨新晨科技(300542.SZ)公布,持有公司38,782,750股的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康路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1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持有公司168,236股的董事、财务总监余克俭女士***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2,059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0141%)。

新晨科技(300542.SZ):部分股东、董事及监事拟减持合计不超4.9724%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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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14,802股的监事方喆先生***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701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0012%)。

持有公司611,675股的监事唐若梅女士***在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0335%)。

持有公司16,290,250股的持股5%以上股东蒋琳华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8,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2.981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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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公司41,635,950股的持股5%以上股东李福华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900,000股(占公司股本比例不超过0.***1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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