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楚风说历史,这个问题我来回答。
凌迟处死 ,是我国封建社会***中最残酷的刑罚,开始于辽代。“凌迟”俗称“千刀万剐”。“凌迟”主要是用来处死危及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政治犯的。“凌迟”的执行方式是将犯人零刀碎割,使其极尽痛苦而死,极其残忍。
明朝的太监刘瑾就是被凌迟处死的,一共割了3000多刀。刘瑾第一天被割三百多刀,本来第一天应该割一千多刀来,可是刽子手害怕其死去,就只割了三百多刀,第一天刘瑾还可以进一些米粥用来维持体能。第二天终于熬不过死去,可是即使死去也要割完三千多刀,刘瑾绝对把“凌迟”这个刑法演绎的很到位。
一般被判“凌迟”的人,在被行刑时,几乎没人能够一声不吭,像刘瑾第一天刚开始行刑时就破口大骂正德皇帝,疼的嗷嗷直叫。但是有一个人被称为“奇人”,那就是太平天国的翼王石达开。
当年翼王石达开在兵败大渡河时,在突围无望的时候为了保护全军将士,只身投降清军,但是清军却不守信义,把所有的太平军悉数***。石达开在成都就义时,大义凛然,虽然身受凌迟酷刑,至死默然无声,观者无不动容,叹为“奇男子”。
就连四川布政使刘蓉敬佩道: 枭首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卑不亢,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神色淡然,实乃丑类之最悍者!
石达开,(1831-1863)绰号石敢当,太平天国主要的将领,中国近代历史上著名的军事家,革命家,战略家,政治家,武学家,革命家,书法家等等。光看史书上这家那家的这些个称号就可以看出石达开的不同凡响之处,所以后人对石达开的评价很高。
大家都知道太平天国定都天京后,洪秀全等诸王享乐主义抬头,广选美女,修建王府毁民宅,把国库的钱据为己有,骄奢淫逸,完全失去了最初起义的进取精神。但是唯独石达开他洁身自好,不与他们同流合污。
天京事变后,他不计前嫌继续辅佐洪秀全,这点是很大度的。后来洪秀全继续猜忌石达开,石达开怕再次内讧离开了天京。从这点看出,石达开本来可以取洪秀全而代之,可是他没这么做,足见他不是背主弃义的小人。最后兵败大渡河,他不顾自己的名声,投降清军,为自己的兄弟谋条活路。真是大丈夫也!
那么大丈夫,大英雄石达开,面对残忍的凌迟能够一声不叫吗?我觉得关于这个问题,理论上应该不可能。可是根据当时的史料记载确实是一声不叫,而且不光是一声不叫,就连旁边和他一起受凌迟之刑的曾仕和,刚被割一刀就狂呼惨叫。
凌迟首先要从额头上划破一条长长的口子,使得额头上一块皮垂下能遮住受刑者的眼睛,不让他自己看到这一切,然后就是用专门的剔刀从胸部开始一刀一刀地片肉,其间不能让受刑者死去,否则行刑者会受到惩罚,明朝的袁崇焕刘瑾等都是这样被杀的,而且据说袁崇焕割下来的肉被麻木的京师百姓给吃了。至于石达开,强度大渡河失败,为保全将士性命,投降后父子均被凌迟,作为一名出色的军事将领,而且意志很顽强,对于清军痛恶至极,大义凛然慷慨赴死,所以没有发出一声
石达开是太平天国最富有魅力的将领,他16岁出山,32岁时英勇牺牲,为人智勇双全、一身正气,最为清军、湘军所忌惮。 石达开出走天京后,先后转战十几个省,最终在大渡河前,遇到了百年不遇的大洪水,被清军团团包围。石达开为了全军将士的性命,主动去清营赴死。
而清军则将石达开押赴成都,处以凌迟之刑。凌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行刑人用刀,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的割去,以达到肢解的目的,有的侩子手能用小刀,把人割成数千块,受刑人需要忍受极大的痛苦,但还不至于立即致命。
而如果刽子手不小心很快就割死了人犯,那刽子手也要受罚,这就是这种刑法的可怕和残忍之处。受此刑者,最长的被割了三天三夜,那就是明代的大太监刘谨。
而据说石达开受此刑时,竟然能做到一声不吭,作为一个凡人来讲,能忍受这种痛哭而不吭声,几乎是不可能的。
而石达开能做到不吭声,我认为,原因可能有三:
第一是下令凌迟石达开的骆秉章,心里还是尊重对手的,所以暗令刽子手早早结束他的痛苦;
第二是石达开早已在此过程中气绝身亡,但当时无人知晓;
第三是石达开被当地百姓所爱戴,所以才制造了这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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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看见被绑着的人,被一块一块割肉的时候,一定会心惊胆战、六神无主、魂不附体;更会觉得不可思议。
然而,中国古代有一种刑罚专门割人肉,就是凌迟。
古代凌迟非常残忍。
通常都是用来惩治危及封建统治的人,比如清***害怕太平军余部打着幼天王旗号继续聚众造反,就将洪天贵福***后,在繁华的大街上凌迟处死。
历史上受到凌迟处死最典型的代表人物,除了洪天贵福外,还有明朝大太监刘瑾、明末大将袁崇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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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武宗下旨:必须将刘瑾凌迟3359刀,而且一定要分3天行刑。
第一天,一名侩子手带着2名徒弟,先割大腿上的肉。
凌迟处死,就是我们俗称的“千刀万剐”,属于极端的酷刑,这种刑罚,始建于《辽史.刑法制》:“***有绞、斩、凌迟之属。”在辽代以前,中国并无这种酷刑,辽代以后,宋、元、明、清的史书中均有关于凌迟的记载。
(同样被凌迟处死的幼天王洪天贵福)
处以凌迟的对象,主要是为那些谋逆、犯上作乱、“口语狂悖”等“大逆”、“逆伦”罪的人而设置的。凡是威胁到封建统治阶级利益的,统统适用于凌迟大刑,太平天国里面最出名的两个被处以凌迟大刑的人,除了翼王石达开,另外一人就是幼天王洪天贵福了。
凌迟处死的残酷之处在于这是在一个人头脑清醒的情况下一刀一刀的剐肉,而且凌迟究竟该割多少刀,无明文规定,全凭刽子手具体操作,体质弱的割几百刀就咽气,有些割了几千刀才咽气。比如明朝武宗年间的大太监刘瑾,整整剐了三天、共割肉3357刀才咽气。“例该3357刀,先10刀一歇一喝。头一天先剐357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起开刀,一共剐了3天。”还有崇祯年间翰林院庶吉士郑曼,遭首辅温体仁诬告,以”杖母不孝”之罪被剐了足足3600刀。这种酷刑完全是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是在慢慢折磨的过程使人在极端痛苦情况下死去。
那么石达开被抓之后是以什么罪名被处以凌迟大刑呢?《大清律》有明文规定:“谋反大逆:反谋反谓谋危社稷。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但共谋者不分首从,皆凌迟处死。”可见,石达开和他的太平天国,在清朝统治者眼里都属于谋反大逆,是动摇清朝的统治根基,处以凌迟大刑,是符合《大清律》的刑法规定的。
翼王石达开是太平天国最具***色彩的优秀将领,他十六岁受访出山,十九岁统帅千军万马,二十岁获封太平天国“开国五王”中的翼王,三十二英勇就义于成都。一生轰轰烈烈,虽然最后为了数千太平天国将士的性命,只身赴清营,“以一人而辟天国将士之生路。”最后在成都被处以凌迟大刑而英勇就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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