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监护人要承担主要责任。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不满10岁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不尽监护义务,导致的伤害,监护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小孩攀爬木雕之时,监护人哪里去了?倘若是明明看到小孩攀爬还没制止,应该担责比例更大。
2、柚木雕塑老板要承担次要责任。尽管没想到小孩会攀爬,但因为柚木雕塑没有固定好导致的事故,无论如何,老板有推脱不了的责任。老板没能书写警示牌,没有及时制止,都能让家长找到赔钱的理由。
3、商城也应该担责,安全检查和管理不严,应该承担连带责任。
由此事必须警醒,孩子淘气好动,家长必须随时照看,在非绝对安全场所,应该将孩子始终纳入视线范围内照看,见到孩子有危险行为,应该及时制止;同时,商家应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谨防安全事故发生。
小孩意外丧命,家长哭破天也没用,世上没有后悔药。
这正是:柚木雕塑变杀神,瞬间倒下压死人,家长粗心酿恶果,店家赔款慰孤魂。
这样事商家应该负主要责任,商场内放置重物,危险物都要有防护措施,做为家长也应该接受批评6岁7岁的孩子正是顽皮的时间,不管在那儿都要看护好孩子以防万一,酿成这样的悲剧***痛心
说明父母对孩子的管教不到位,据说父母就在附近,那么父母在附近做什么?疏于看管!如果父母看着的,更是不能原谅,雕塑是用来攀爬的吗?看到孩子去攀爬而不制止,这就是典型的素质低下了,或者就是宠溺纵容,明知要制止却没有制止!所以,熊孩子的身后一定有熊家长!
二十四孝是中国人的美德应该大力弘扬。二十四孝雕像出现在旅游景区也是可以的,但不是必须的。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没错,但是也不能一窝蜂都做这个。要根据景点的具体情况来设置。
谢邀,
以前民间传说一种叫“闪枭”的生物。大家家里时不时会丢东西,就是“被闪枭闪走了”。而且,传说中“闪枭”是别人家养的。这东西吧你养它,它帮你闪别人家东西,但是它记账,帐记哪?记养的人家的屋顶瓦片上,到了一定的数,它就放火烧养它的人家的房子。于是,有些人家,隔几个月就修屋顶换瓦片,老人家就撇嘴说:他家养闪枭,那是要把帐本搞乱。梁山伯与祝英台是人世间最纯最美的爱情故事,每当姚江岸边春日繁花盛开、彩蝶翩跹之时,总让人怀想起这段让人嗟叹不已的往事,衡州烂柯山传说,绍兴刘阮遇仙,金华倩女幽魂,杭州雷峰塔,宁波布袋和尚等,最喜欢倩女幽魂与梁祝这两个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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