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在历史上有很多刑法都是残酷到了耸人听闻的程度,但是其中却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就是它对人体的损伤实在太大,往往受刑的人一两天就被折磨死了。
比如说宋代发明的酷刑“梳洗”,就是用开水朝犯人的身上浇,然后用铁丝刷子不停的刷,直到把***弄得血肉模糊,露出骨头为止。
还有一种刑法叫做“披麻戴孝”,就是用鞭子把***打的体无完肤,然后再把麻筋沾到***的身上,等血液干结之后再一条条撕下来。
试想一下,面对这样的刑罚,***即使是极度痛苦,施行者又能够玩上几天?更不用说凌迟和点天灯之类的刑罚,通常都是三两天之内就会结束。而古代的车裂和腰斩,虽然说残酷无比,但更是要归纳到法的一类,而不是刑。
但这水刑却不一样,它能够让***在感到极度痛苦的同时,却不会对***的身体构成太大的损伤,这样一来施行者就可以无休无止的把这种酷刑施展下去。
水刑的具体做法非常简单,就是把***绑在一张木板上,四肢身体头都固定好,然后在***的脸上盖上一块毛巾,直接用水壶不断地往上浇水就可以了。这里面要注意的首先就是***的脚一定要比头部绑得高,其次就是浇水的时候不能够停顿。
当***的脸上开始被浇水以后,他的呼吸立刻就被中止了。毛巾所起的作用就是为了让***不能够吐出呼吸道里面的水,让***始终处于溺水的状态。
谢谢邀请。
(胆小勿看)
酷刑是历朝历代演变的处罚方式,酷,意味着残忍,暴虐到极点。刚开始只是惩罚奴隶,后期被皇权统治者作为权利的惩罚,威慑作用。
五马分尸(五车裂)
用五匹马或牛拉扯尸体的头和四肢。
腐刑(宫刑)
阉割男子的***,破坏男子的生殖机能,让人无法再生育。
凌迟(千刀万剐)
首先,当然女士我希望禁止入内。我尽量把过于不堪的排除在外,而且挑选温和的文字来描述,中外部分酷刑。
明朝的时候,有位权倾朝野的大太监刘瑾,自称“立皇帝”,家藏伪玉玺,抄家没收的财富基本上是当时的世界首富。后下令凌迟处死,结果用了三天时间,割了3357刀,中间刘谨刘公公居然吃了几碗粥。凌迟的工具是一篮用布盖着的不同规格的刀,刽子手盲抽,不同的刀在不同部位下手,当然提前打点好,他会装作无意抽出刺心脏的刀,早点了结。
编纂(永乐大典)的文人解缙,后来得罪了明成祖朱棣,朱棣赐酒把他灌醉,然后命人把解缙埋在雪中冻死。太平天国攻克山西大同,把福王抓获,福王吃喝玩乐一生,当然极度肥胖,太平军把福王与一只鹿一起煮了,全军将士共享“福禄宴”。至于腰斩、车裂、五马分尸实在过于血腥,不写也罢。所以古代帝王赐毒酒自尽,看来实在是无上幸福的恩德,怪不得大臣会谢皇上隆恩。
国外最为著名的可能是绞刑与断头台。里面的历史与处决方式也过于不忍描写,不过,西方贵族或军人一般会祈求上断头台,这是他们的最后尊严,绞刑是下等人的行刑工具。中外都曾有过的一种叫铜牛的刑具,顾名思义,把人塞入铜铸的牛肚里,然后给铜牛不同烧火。类似的是西方的火刑柱,著名的捍卫日心说的布鲁诺与在弗洛伦萨与美第奇家族斗争的多明我哥派的萨福纳罗拉都用了此刑,它把人捆在柱子上,然后用柴火堆满周身,点燃。维京海盗与好多蛮族有一种叫血鹰或花蝴蝶的刑法,是我目前所见最让人心惊的方式,我不敢写。
中外大致类似,大部分刑具是用摧毁肉体的方式来摧毁意志力。还有一种是纯粹用精神上的折磨来击垮,比如西方有把人用铁笼挂起来,不给吃不给喝。也有把人带到一处没有活物的荒岛,如果罪孽深重,往往给你留一小瓶淡水,因为这样会延长折磨时间。
以前读到意大利雕塑家贝尼尼的有个把人烧烤的作品,还不大相信,原来此类的行刑方法很多。好多史料里写到黄巢起义黄巾起义,他们随军都带着数万百姓,当作军粮,刚开始也曾怀疑。
当今社会,在好多宗教极端国家,依然有石刑,即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头,一群人在旁边扔石头。
我劝你别往下读,你居然看完了,不简单。
谢谢邀请。
且不说东周时的“五牛(马)分尸”,唐代来索臣发明的“请君入瓮”。单说我在抱犊寨看到陈列的明清时“女人骑木驴”的刑具,就会觉得苦不堪言。抱犊寨半腰设有监狱。在水牢一旁的岩砍下,有一醒目的刑具,虽然已近腐朽,但寒气逼人。那里立一木驴,背上竖一手腕粗细,七寸长短的木椎。传说女子如若出轨,就把她置于其上,木椎插入***,用绳索将其捆紧,再不停地摇动木驴,让其疼痛而死。使人惨不忍想。
看看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君王可以三宫六院,丽人三千,官吏土豪也可三妻四妾,任霸民女,唯独女人则从一而终!岂不悲哉?!
脑海里第一个想到的是人彘(害怕555)童年阴影
人彘指的就是把一个活生生的人双手双脚全部砍掉,眼睛挖掉,把铜倒进耳朵里面,让人失聪。再割掉舌头和破坏声带,让人不能说话,扔到厕所里面。更可怕的还要割掉鼻子,剃光全身上下的所有毛发,所有!再抹上一种让毛发不再生长的药。在行刑法的过程中,人都是活着的,***的话,在行刑过程中就死掉,而不幸的话就放到厕所。
说到这个,就要说一说这个刑法是谁研发的了,吕雉
源于她的嫉妒。在西汉的时候,汉高祖刘邦得到天下,在战争中认识了戚夫人,因为她年轻漂亮,能歌善舞,所以颇得刘邦宠爱,而这个时候吕雉已经年老色衰了(有点能够体会她的感受,自己在年轻貌美的时候离开富裕家庭陪他度过多少年的流离生活,结果最后落得只闻新人笑,不见旧人哭的下场)而戚夫人不仅抢刘邦的宠爱,还妄想争夺权力和地位。所以在刘邦死后,儿子登基,她成为太后第一件事就是逼戚夫人穿上囚衣,戴上铁枷,去永春巷舂米。但戚夫人自己作死,天天唱歌,想着有朝一日她儿子救她。这就惹怒了吕雉,找了个把柄,借机毒死了戚夫人的儿子刘如意,再将戚夫人的手脚砍断,弄聋她的双耳,灌哑药,关在厕所里,起名为“人彘”。
第二个五车裂。(感觉这是电视剧最常演的,除掉砍头
五车裂指用五匹马或者是牛拉扯活人(记载里说是尸体)的头和四肢。
这个最早公元前694年就有了,记载中齐襄公在卫国的首止将召开诸侯盟会,而郑国国君郑子亹惧怕齐国的势力,不敢不去,不听大臣祭仲劝说,带领大臣高渠弥等一起前往盟会。但齐襄公带领甲武士杀死了郑子亹,再高渠弥"五牛分尸"。
第三种剥皮
(关注 @文踪旅迹 告诉您一段有温度的历史)
我想说明的是,目前我们国家对可移动文物的级别分类中,从来没有一级甲等文物的类别。我也注意到有些媒体平台有一级甲等文物、一级乙等文物的说法,我不能说这不科学,但最少可以说这很不规范。
那么,要说一级甲等文物有多少?我想没有人能够知道。有些平台把国家文物局在2002年、2012年和2013年先后公布的三批《禁止出国(境)展览文物目录》(第一批64件(组)珍贵文物,第二批37件(组)一级文物,第三批94件(组)一级文物等)中的说为一级甲等文物,是不合乎规范的。
再比如说,2017年上半年,国家文物局公布全国共登录珍贵文物3,856,268件,其中一级文物218911件,二级文物551192件,***文物3086165件。那么,21万件一级文物中,哪些属于一级甲等文物,实在没有人能够说得清楚。
目前,我们国家文物定级是按照文化部2001年第19号令《文物藏品定级标准》的规定来进行的。这个标准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和当时通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实施细则》(2003年5月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标准》中把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其中,具有特别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代表性文物为一级文物。《标准》明确提出了一级文物的十四条定级标准。比如“反映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生产关系及其经济制度、政治制度,以及有关社会历史发展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历代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技术的进步和科学发明创造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各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和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历代劳动人民反抗剥削、压迫和著名起义领袖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历代中外关系和在政治、经济、军事、科技、教育、文化、艺术、宗教、卫生、体育等方面相互交流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反映中华民族抗御外侮,反抗侵略的历史***和重要历史人物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中国古旧图书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代表性的善本”“与中国近代(1840-1949)历史上的重大***、重要人物、著名烈士、著名英雄模范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与中国共产党和近代其他各党派、团体的重大***,重要人物、爱国侨胞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有关的特别重要的代表性文物”等等。
2001年的《标准》附有一级文物定级标准举例。对玉、石器;陶器;瓷器;铜器;铁器;金银器;漆器;雕塑;石刻砖瓦;书法绘画;古砚;甲骨;玺印符牌;钱币;牙骨角器;竹木雕;家具;珐琅;织绣;古藉善本;碑帖拓本;武器;邮品;文件、宣传品;档案文书;名人遗物等二十六个方面,进行了定级的指导意见。
同时规定,博物馆、文物单位等有关文物收藏机构,可用本标准对其文物藏品鉴选和定级。
这就意味着文物定级的主体多元复杂,存在把握尺度的松紧不一的问题。在实践中,鉴定单位对2001年的《标准》的理解也有因人而异、因时而异、因事而异。比如对“具有重要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工艺水平高超,造型或纹饰十分精美的金银器可定为一级文物”,但是由于历史地理环境,研究状况和考古发现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同类别的器物在有些省区可以定为一级,而在河南、陕西等文物大省就可能被定为二级。
因此,为了弥补2001年标准的缺陷,有人提出了一级甲等文物的概念。实践上的提高呼唤理论上的创新,或许不久,一级甲等文物的认定会被提上日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人物雕塑目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人物雕塑目录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zery.com/post/845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