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碑是一种公共艺术装置,旨在传达快乐和幸福的概念。它通常是一个巨大的雕塑或建筑结构,以各种形式展现快乐的象征,如笑脸、彩虹或欢乐的人群。快乐碑常常被放置在城市的公共空间,如广场、公园或街道,以提醒人们关注快乐和积极的情绪。
它不仅是一种艺术品,也是社会互动和心理健康的象征,鼓励人们积极面对生活,传递快乐的能量。
画像和雕像艺术,是塑造本人的形体,把它放在家里,彰显自己形为艺术是可以的,不过这个是要付费的。
相反,这个涉及到肖像权的问题,在没有征得本人同意是不可以的,我想认何人走在大街上,看到自己的肖像心里都有一个为什么?如果肖像是用做赢利目的那就更不允许了。
无缘无故让别人为自己做个雕塑头像,第一有点身价不高,接受不了,第二也没必要。
有史以来,大部分的雕塑像都是一些名人,英雄等等之类。为其展示光辉形像和崇高的精神,使其永远留存于人民的心目中。一个好端端的平常之人,做这雕像供众人仰望,受之有愧,大可不必。
这要分析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制作主体是谁,为什么要给我制作?制作的目的意义?制作的费用由谁承担?二是制作行为是商业行为、社会行为、还是政治行为?三是自我客观评价和性格特征。就目前而言任何行为都不合适!
你好,我是仲如谈雕塑,很开心回答这个问题
我就从做雕塑的人的角度来聊一下吧,如果你是一个普通人,到不了大家把你立在公众场合纪念的程度,那给你塑像我们的出发点是你的形象符合我们创作的需要。
比如,我想做一个春天为题材的创作,觉得你青春美好,符合我的预想,我会跟你商量给我做***。其实不是给你做纪念像,而是做一个创作。
还有一种情况,提这个诉求的人是刚开始学做雕塑的人,他(她)很需要做不同的人,来练习技巧。
这两种情况都很愉快,因为遇到一个做雕塑的人,能看看他如何做雕塑,并能帮到他,也很开心。
谢邀。问:关于有人为你做雕像的问题,个人觉得没有实际意义,也没有大的价值。
一个好端端的平常之人,用得上这样兴师动众吗,大不必可。有史以来,大部分的雕塑像都是一些名人,英雄等等之类。为其展示光辉形像和崇高的精神脊梁,永远留存于人民的心目中。
一些比较大型一点的人物雕塑,一般性等人死了以后,为了纪念崇拜而雕塑。民间上至今流传有这样一种说话,“经过雕塑的人像是神像,(死人)像,不利于健康人的身体上的健康,也不吉利"。这话听起来觉得有些神秘,无从或解。但是可以认为,一个活生生的人生活的非常幸福的人,又何必去花一大笔毫无意义的开支呢。
许鸿飞创作的以丰腴女性形象为主要特点的“肥女”系列雕塑,是其生活化雕塑的重要代表。她们丰满灵动的体态,欢快乐观的神态和憨厚灿烂的笑脸,调动着周围的环境,与观众产生了强烈的共鸣;她们聪明智慧、积极进取、乐观豁达,很容易使观众沉浸于欢快轻松、满怀希望、催人奋进的氛围之中。
谢邀,非常认可,
当今的社会,在人们心中,都是以瘦为美,为了美,为了瘦,她们甚至把主食当二席,不吃或者是少吃!为了瘦,为了美!她们甚至吃白水菜和白开水!
“肥女“系列雕塑告诉人们,以巨肥为大美,告诉人们,肥了胖了有纯纯的最有喜感之美!告诉人们要吃,要吃饱!要锻炼!要奔跑!要健康!要开心!
“肥女“系列雕塑告诉人们,“巨肥“不是不美,而是大美,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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